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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碧兰)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17 15:02: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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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碧兰)


    刘碧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西堤路大埔碧桂园商铺A区011号,证号为:粤(2018)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755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碧兰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