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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济民)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29 09:51: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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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济民


    杨济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百侯镇南村黄塘坝,证号为:埔府集用(2014)总字第001458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济民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