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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济民)
杨济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百侯镇南村黄塘坝,证号为:埔府集用(2014)总字第001458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济民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