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巧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富安和大厦D幢502房 ;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20604号,埔府国用2014字第5779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巧兰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