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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赖庆韶)
赖庆韶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4巷1号1楼101房 ;证号为;粤房证字第1082274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16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庆韶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