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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戴炫明)
戴炫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龙湾国际地下一层车位534,证号为:粤(2024)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1235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炫明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