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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颂明)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29 16:03: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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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颂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高陂镇埔田村山下小组、证号为:粤(2023)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2699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明人:陈颂明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