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5556201
0753-5559986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 原坐落 | 房屋结构/层数 | 房屋建成年份 | 登记错误事项 | 更正内容 | 需注销的不动产权证书号 | 备注 |
1 | 丘南昌 | 大埔县大东镇家荣村仓背塘小组 | 砖木/2 | 1976年3月18日 | 权利人错误 | 权利人更正为丘南忠;身份信息更正; | 粤(2023)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22880号 | 拟确权宅基地面积42.7㎡,房屋面积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