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
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日之前)将异年11月5号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53-5556201 0753-5559986
登记机构: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大麻镇中高村高桥坑村民小组57号 | (2023)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12941号;权利人登记错误,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 多次联系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办理更正登记,超过30个工作日未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