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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海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四巷5号602房,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0078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海平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