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大埔220千伏华光(大埔西)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 号)要求,现将《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大埔220千伏华光(大埔西)输变电工程项目)》进行征询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部门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内容
1.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大埔220千伏华光(大埔西)输变电工程项目)》一共涉及1个项目共1个落实地块,总用地面积3.2461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中的区域性能源设施和第2种情形,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设施”中的市政公用设施。拟通过规模置换的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出同等规模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用于落实调入地块所需的3.246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总面积3.2461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位于高陂镇赤山村,地块编号为WTR01。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方案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省有关规定,拟通过规模置换的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出同等规模的城镇建设用地,用于落实调入地块所需同等规模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4.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9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http://www.dabu.gov.cn
电子邮箱:dbgt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5525066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大埔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大埔220千伏华光(大埔西)输变电工程项目)”字样)。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