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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学文)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1-14 16:28: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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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学文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贵鑫楼8、9号店,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6985号、埔府国用(2013)第55359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学文 

  2025年 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