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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学文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贵鑫楼8、9号店,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6985号、埔府国用(2013)第55359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学文
2025年 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