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申元)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1-24 16:04:0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申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虎中一路富康苑A栋A802房,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266220号、埔府国用(2002)字第002144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申元    

2025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