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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2-01 16:03: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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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决策部署,紧扣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聚焦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耕地保护监督、土地集约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及执法监督等重要领域,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生态保护政策,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专题研究和推动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实施全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以攻坚态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强化规划引领、创新治理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推动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我县以《大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纲,严格按照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管理要求,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空间治理方案。

    (二)扎实推进山水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大埔县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以“保护蓝色韩江、建设黄色农产区、留住绿色生态森林、传承红色革命精神”为目标,打造“生态绿、革命红”的韩江源,探索红色资源价值向高质量绿色发展转化新路径。项目共实施43个子项目,项目实施范围为大埔县内韩江流域,属于五大修复单元中的韩江干流水生态保护区。项目已实现水土流失治理10433公顷、生态修复河道11.33千米、水源涵养区8.27平方千米;生态覆绿827公顷、森林抚育10000公顷、林分改造2400公顷;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11994.93公顷,土地整治211.9公顷,推动我县国省考断面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全市第一,三河坝湿地自然保护区入选2024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

    (三)高标准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面,聚焦重要生态区位,分类施策实施治理工程。当前正在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累计修复面积57.88公顷的治理任务,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有效支撑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与美丽乡村建设。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督导全县持证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我县泉之乡矿泉水、鹤薡矿泉水等2家在采矿山均已按照“不达标、不生产,要生产、先达标”原则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四)认真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全县地质灾害点全面纳入预警平台管理,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151期以及预警短信、地灾防御知识宣传短信18万余条;出动地灾巡查31781人次,巡查地灾隐患点(风险点)、削坡建房、交通沿线风险点等9436处次,转移3106人;按时组织完成3个地质灾害国债项目建设,支付国债资金911万元。

    (五)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监督职责。一是完善制度。我局牵头制定了《大埔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责任。二是严格执法。持续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将巡查工作落实到村、具体到人,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及时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稳步消化存量违法用地,统筹抓好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占耕问题遏制,做到“去存量、遏增量”。

    (六)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监管与合理利用。一是科学制定并公布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要求,完成县本级供应计划编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完成1宗枫朗镇出水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七)科学确定土地用途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度全县供应涉及“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均已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2024年度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宗,总面积242632.54平方米,均符合地块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要求。

    (八)有序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组织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全力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积极探索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组织开展实践探索,筛选我县具有代表性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案例。

    (九)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情况。牢固树立依法开发、守法建设理念,明确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人,推进土壤污染调查、防治,为规范本县辖区建设用地收储和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土壤污染地块。

    (十)严格依法实施规划管理。2024年有序开展县城范围内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共完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宗、建设工程验线13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13宗。按要求完成许可与核实信息备案,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严抓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优化国土空间管控与用地规划保障,构建全链条生态治理机制,全方位筑牢粤北生态安全屏障,以高水平资源保护助力梅州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区,奋力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大埔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