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和《广东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并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广东兴讯矿业有限公司大埔县桃源镇洋济岗砂质高岭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方案”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埔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0753-5556211)
附件:广东兴讯矿业有限公司大埔县桃源镇洋济岗砂质高岭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