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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大埔县教育局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 湖寮镇虎中一路5号教育局(教仪站);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104533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埔县教育局
2025年1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