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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曹雪华)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1-08 11:10: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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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曹雪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998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丘文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新寨段801房

  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02312号.埔府国用(2010)第41611号

  曹雪华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日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