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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蔡雪英)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1-09 11:48: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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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蔡雪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998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蔡顶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大埔县湖寮镇义招路第五层

  粤房地证字第1570179

  蔡雪英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月 1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