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陈秀琼)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4月7日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6201 0753-5559986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大埔县桃源镇桃星村府前路小组 | 粤(2026) 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1045号,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已拆除 |
登记机构: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