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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永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沿河东路B幢302房 。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260090号,埔府国用(2003)第0021803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永平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