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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傅福胜)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4-15 17:35: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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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傅福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122号第三层房,证号为: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2927号、埔府国用(2012)第5149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傅福胜

2026年 4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