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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梁庆华)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4-23 09:03: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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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梁庆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北堤路大埔奥园广场GY-520房,证号为:粤(2026)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147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梁庆华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