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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周牡丹)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5-14 11:4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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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牡丹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湖寮镇岭下大道壹江峰尚1栋2303房,证号为:粤(2024)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40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牡丹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