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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罗秋玲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湖寮镇龙山四街富怡花园20幢702房 ;证号: 粤(2017)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5895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秋玲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