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就梅州市大埔县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应熟悉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4楼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详见附件1或附件2)。
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五、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刘 钰 ,联系电话:0753--555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