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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埔府〔2025〕78 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2-12 17:01: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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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2025〕78 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关于大埔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5〕62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埔县湖寮镇岭下村上老屋、下老屋、上湘联、即鱼角经济合作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上老屋、下老屋、上湘联、即鱼角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农用地面积1.3234公顷(13234平方米),其中:园地0.7976公顷(7976平方米)、林地0.5160公顷(5160平方米)、草地0.0032公顷(3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0066公顷(66平方米)。

    四、公告期限: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5〕6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5〕62号]

                       2.大埔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3.大埔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埔府〔2025〕41号)

                       4.关于大埔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梅市人社征〔2025〕53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