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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3-25 15:5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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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2026〕18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关于大埔县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16号)文件,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埔县高陂镇乌槎村八驳桥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半坑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大塘头经济合作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大埔县高陂镇乌槎村八驳桥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半坑经济合作社、高陂镇乌槎村大塘头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7309公顷(173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309公顷(17309平方米),含林地1.6108公顷(1610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1201公顷(1201平方米)。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22日-2026年4月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6〕1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大埔县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红线图.pdf

             3.埔府[2025]21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pdf

             4.关于大埔县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pdf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