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府〔2026〕20 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6〕3号]文件,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于管道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大埔县高陂镇福员村下戈、下新、中新、红新经济合作社、大埔县光德镇下漳村丰下经济合作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大埔县高陂镇福员村下戈、下新、中新、红新经济合作社、大埔县光德镇下漳村丰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3684公顷(36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3684公顷(3684平方米),含水田0.1452公顷(1452平方米)、园地0.1716公顷(1716平方米)、林地0.0227公顷(227平方米)、草地0.0239公顷(239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0050公顷(50平方米)。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10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6〕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粤府土审(授)〔2026〕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梅州段)建设用地的 批复.pdf
2.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大埔段)勘测定界图.pdf
3.埔府〔2024〕61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
4.粤征审〔2024〕301号 关于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大埔段)项目征地社会保障审 核 意见书.pdf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