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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埔府〔2026〕30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5-21 17:56: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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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埔府〔2026〕30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大埔县高陂镇赤山村高培、坎子下、科口、田坎下、田心、溪唇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大埔县高陂镇赤山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9714公顷(14.571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4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21日,大埔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大埔县2026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红线图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