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省道S221线大埔段改造工程二期)公路改建范围内的用地和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公路用地范围实施规划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公路的规划用地控制范围:
线路主线起于湖寮镇陈牙陂,途经陂头坑、岭下、下科子,终点位于湖寮镇下科子,路线长2.576公里。具体规划用地控制范围详见省道S221线大埔段改造工程(大埔县城段二期)公路改建线路走向图(附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审批不得在控制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临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处置土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的土地权益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转让、转租、抵押等行为;
(四)以增加补偿金或提高安置标准为目的,改变房屋现状、进行装修房屋或建设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五)以增加补偿金为目的,进行养殖或种植果树、苗木以及其他经济作物。
三、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公路规划用地控制范围内的水利、通信、电力、广播、供水、排水、管道燃气等配套设施的选线、定点、迁移等事宜,需与大埔县公路局联系。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散布谣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大埔县湖寮镇人民政府成立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公路规划用地管护工作组,加大对所辖区范围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大埔县湖寮镇陈牙陂至下科子公路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巡查、管护,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图:省道S221线大埔段改造工程(大埔县城段)二期线路走向图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