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梅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3-02 17:24: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梅市府办函〔2022〕1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梅州市

工业重点项目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工业强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强化工业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梅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督办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梅州市工业重点项目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统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加强与市制造业及园区建设总指挥部的工作对接。

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督办内容

(一)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各项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包括《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各项惠企政策,让广大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融入省“双十”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梅州市“6+3”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落地建设,跟踪服务年度谋划和入库的重点项目,重点督查年度内续建、新开工、完工投产项目情况。检查每月更新项目进展情况,汇总形成项目建设问题清单,精准施策,协调解决。

(三)推进资源要素保障落实。督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土地、环保、用能、融资、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落实。督促各地进一步优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做实做细项目库,督促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实行重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项目,及时更新项目情况,预计无法落地建设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及时出库,新增项目及时入库。

(三)实行重点项目“专员服务”制度。市、县联动服务重点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由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项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下工业重点项目,由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员,并指定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全程负责跟踪服务。

(四)实行定期督导服务制度。由市领导小组组成若干督导组,每月分别到各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开展一次重点项目现场调研和督导服务,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五)实行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重点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有必要适时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督办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主动配合项目督办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重点项目专员服务职责,全程跟进项目建设,切实做到领导到一线服务、问题在一线解决。

(二)加大协调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对本地重点项目落地和建设存在问题应先行协调推进;已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协调但仍无法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期协调情况、存在问题、需协调单位、请求的具体事项;对涉及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报告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究;对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尽快完善建设条件。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直、市直对口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三)及时报送进度。每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业重点项目上月的进度情况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月汇总通报工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督办。采取召开现场调度研判、通报排名、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抓紧抓实督查督办项目进展和工作落实情况。对时序进度滞后和未开工的,列出问题清单,限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对要素保障不及时造成年度项目进度滞后且未说明原因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将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新闻媒体及时通报曝光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形成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的真抓实干作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