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埔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简报(第3期)
来源:本网 时间:2017-11-17 15:44:00 浏览次数:-
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大埔县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环保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落实环境保护督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在保障环境安全方面取得新成效。经统计,今年以来,共派出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企业81家次,发出行政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行政处罚立案9宗,罚款27.6026万元,移送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宗。从行政处罚宗数、罚款数额均创历史新高,并首次将涉嫌严重环境保护违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处理。
一、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一是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情况、污染设施的运行等情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今年3月2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湖寮镇双坑村有一间电镀加工作坊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的投诉,县环保局重拳出击,会同梅州市环保局、大埔县湖寮镇派出所及时对群众反映的电镀加工场所进行查处。该电镀加工场所位于大埔县湖寮镇双坑下村打石窟原老碾米厂,场地面积约30m2,厂房内建有一条简易的电镀槽;在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场地内堆放有一批金属件,,场内的生产废水通过一条PVC管直接排到双坑下村打石窟的小坑;该电镀加工场所未能提供工商、环保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更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摄取证,对该电镀加工场所及主要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制作了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PVC管出口及打石窟坑上、下游进行了取样检测。根据2017年3月9日县环保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大埔)环境监测(综)字(2017)第04号监测结果显示,大埔县湖寮镇双坑下村打石窟(原双坑村老碾米厂)电镀加工场所排放口废水中总铬超标25.40倍和六价铬超标51.60倍的情况, 3月9日,县环保局对该电镀加工场所的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何XX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月16日将此案移送大埔县公安局。目前,本案经县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并将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开创了环境保护违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先河,将有力震慑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二是扎实开展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7年4月至9月底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重点督办环境问题、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规模化养殖场、废弃非法采矿点等范围,组织环保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情况、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环境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等情况,堵塞环境安全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保障环境安全。至目前,发出行政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4宗,罚款24.6026万元。三是认真开展规模化以上生猪养殖场和专业户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全县范围内规模化以上生猪养殖场和专业户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现有规模化以上生猪养殖场和专业户的污染防治设施或综合利用设施配套情况、运行使用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专项行动检查规模化以上生猪养殖场24家,专业户39家,发出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份,立案查处2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17宗定期督促检查,并对己办结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至今年6月全部办结。
三、继续抓好落实“十大重点环境问题”的工作。上半年,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我县有3宗重点环境问题(1、沿河洗砂场环境污染问题,2、部分镇级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环境污染问题,3、梅潭河流域东山电站和凯达电站水浮莲整治环境问题),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制定了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治方案,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县直有关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安排和整治工作要求。县环保局按照整治方案部署,在县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3宗重点环境问题己全部完成整治。
四、严格按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5〕1384号)精神,积极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1-8月份,开展随机抽查企业35家,现场责令7家企业完善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开展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高度重视环境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局长接访日和领导包案制,落实岗位责任,抓紧抓早处理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以及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特别是扎实开展2017年涉环境保护领域矛盾专项治理行动,1-8月份共受理环境信访59宗,来访11人次,反映环境问题63个,己调处解决63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我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旅旺县、和谐兴县”发展思路,始终把“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理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江河水质不断改善,韩江干流及支流汀江、梅潭河等江河水质达到相应水体功能要求和省水质考核要求,全县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城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全面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空气优良率97.3%,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前列,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通过市政府的考核验收。大埔将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