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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华普种养有限公司新建养猪场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大埔县环保局  时间:2020-08-13 11:1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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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大埔县华普种养有限公司新建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华普种养有限公司新建养猪场项目

大埔县华普种养有限公司

大埔县枫朗镇王兰村王老队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9000万元,总用地面积76306.67平方米,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拟建设标准化猪舍(包含普通猪舍12栋、公猪舍1栋、后备舍1栋、妊娠母猪及分娩舍各2栋)建设配套设备设施及污水处理等;年存栏生猪3万头,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主要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及梅州本地市场。

1、废水:运营期,项目综合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硝化反硝化池+氧化塘+消毒”处理后沼渣外运至堆粪池堆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储液池储存,全部用于周边果园及农作物浇灌。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2、噪声:运营期通过采取隔声降噪等一系列噪声防治措施,夜间不运行混料机。

3、废气:运营期项目沼气经过脱水脱硫后达到农用沼气标准,作为项目食堂燃料,多余部分燃烧后排空;猪舍恶臭、堆粪池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拟用以下措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粪便,减少猪粪、猪尿在猪舍内的停留时间;配套风机加强猪舍通风,保持猪舍内空气流通,抑制残留猪粪、猪尿厌氧反应;合理选择饲料配方,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蛋白质)排出量;喷洒生物除臭剂;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养殖密度以及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猪粪运至堆粪池暂存堆肥后全部用于周边果园、农作物肥用,达到资源循环利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