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大埔县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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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埔县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 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西环路 | 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7400m2,建筑面积12573.5m2。建设内容有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间、流量槽、回流泵房、贮泥池、堆泥间、污泥脱水车间及加药间、三层宿舍及饭堂、发电机及配电房、鼓风机房、中控室。项目建成后,污水站的处理能力达到20000t/d,主要收集大埔县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 1、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进入场内,经过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氯化沟+二级池+微絮凝池+反硝化深床+紫外消毒渠+计量槽工艺,后达标排放。 2、废气:运营期定期处理污泥、喷除臭剂。 3、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栅渣定期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厂;污泥定期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