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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该项目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0-12-02 11:21: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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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大埔县迎宾大道廊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迎宾大道廊桥工程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起点为公路G235处的公园,终点至对岸梅硿古道处

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廊桥为南北走向,以拱桥形式跨越梅潭河。大桥全长105m,桥梁宽度6.8m,主桥采用主跨73.9m的上承式钢筋混凝土箱型拱桥,拱桥矢高11.3846m,矢高1/6.5,拱轴线系数2.814。拱上设置立柱支撑桥面系,桥面系采用基准跨度8.6m的预制小箱梁,小箱梁梁高1.2m,桥面以上设置廊架,廊架承重体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项目桥梁纵坡采用双向1.0%的人字坡,凸曲线半径200m,桥面全宽6.8m,由两片小箱梁组成,桥面上设置廊架。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需建立隔油池和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工地的冲洗、降尘,废水不外排;运营期路面雨水经集水边沟收集排至梅潭河。

2、废气: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

3、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