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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富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埔县富农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0-12-31 09:18: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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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大埔县富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埔县富农养殖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富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埔县富农养殖场项目

大埔县富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广东省大埔县高陂镇黄泥凹自然村白沙塘。地理坐标东经116°39′23.02″、北纬24°15′0.11″

安徽合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1万元),总用地面积28000平方米,新建2栋分娩舍、2栋配怀舍、4栋保育舍、3栋原种母猪舍、2栋公猪舍、1栋活动舍以及生活区跟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年出栏量30000头,

1、废水:运营期,项目综合废水经“栅池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沼气池+沉淀池+曝气池+A/O+混凝沉淀池+除磷沉淀+清水消毒”处理后部分回用猪舍清洗,部分用于林地灌溉,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2、噪声:运营期通过采取隔声降噪等一系列噪声防治措施,夜间不运行混料机。

3、废气:运营期项目沼气经过脱水脱硫后达标后用于发电,燃烧后的废气达标排放;猪舍恶臭、猪粪暂存场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拟用以下措施:控制饲养密度,并保持舍内通风,及时清理猪舍,猪粪及时外运,减少场内堆村时间和堆存量;设计日粮组成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通风,加强场区及厂界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料外售;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脱硫剂交由原生产厂家再生处理病死猪和废弃胎盘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