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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02-08 10:5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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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大埔县三河综合工业生产基地内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在原有工程的基础扩建锂离子电池生产车间D栋、F栋、宿舍2#,占地约10784.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8664平方米,新增自动化锂离子生产线6条及的配套设备设施等,改扩建后锂离子生产线由6条增至12条,锂离子电池生产规模由年产10000万安时增至18000万安时。

1、废水:运营期,项目清洗废水拟采用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专管;生活污水由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污水专管,最终排入梅潭河;去离子水属于洁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噪声:运营期通过采取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禁鸣喇叭、隔声屏障、优先选用隔声降噪设施等措施。

3、废气:运营期项目配料废气采用密闭车间、吸尘器吸收;正极涂布废气采用一级冷却水和一级冷冻水冷凝+等离子+UV光解装置+15米高空排气筒;厨房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

4、固废: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固体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