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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佳裕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06-10 09:17: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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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大埔县佳裕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佳裕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大埔县佳裕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大埔县茶阳镇下马湖村上湖自然村桂竹窠。地理坐标北纬24.503121°,东经116.723191°。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0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猪舍、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工程、堆肥发酵设施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等;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年存栏生猪4000头,年出栏商品猪8000头。

1、废水:运营期,项目综合废水经“固液分离+沼气池+硝化反硝化+氧化塘+消毒”工艺处理,粪便污水进行固液分离后进入沼气池后经厌氧发酵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再进入氧化塘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灌溉,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到地表水中。

2、噪声: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废气:运营期项目厨房油烟废气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沼气经过脱水脱硫后达标后用于发电,燃烧后的废气达标高空排放;猪舍恶臭、堆粪区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拟用以下措施:及时清粪,加强通风,合理科学选择饲料配方,生物除臭剂除臭,加强场区及厂界绿化;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猪粪沼渣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肥用;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脱硫剂交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病死猪由梅州市广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安全处理。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