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环埔审【2021】10号、梅环埔审【2021】11号、梅环埔审【2021】12号、梅环埔审【2021】13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1-12-02 15:40:03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大埔峡能100MW农光互补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0号 | 2021/10/11 | 广东峡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梓里村及小坑村周边区域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1号 | 2021/11/2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综合工业生产基地(原名为大埔县三河工业园区)内 |
韩江银江镇河口村甜竹窝码头工程 | 梅环埔审【2021】 12号 | 2021/11/2 |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 中心 | 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河口村 |
高性能、多品种稀土离子激活长余辉材料合成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3号 | 2021/11/23 | 广东粤科欣发新材料有限 公司 |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广州(海珠)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欣红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一层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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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