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陶瓷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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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建设规模(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陶瓷土综合利用项目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综合用房,购置喂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设施,利用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开采的陶瓷土、矿山剥离的表土、原矿等综合利用加工陶瓷土、二长花岗岩矿、建筑用砂10万吨/年。 | 1、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采用喷水降尘、湿式作业等措施,采用围蔽的输送设备作业,在装卸处配备喷淋装置,对物料堆覆盖防尘布,密目防尘网等防尘布料。 3、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运至矿区回填。 4、噪声:运营期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