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梅环埔审【2021】14-19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18 10:09:08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大埔县光德镇富岭加油站 | 梅环埔审【2021】 14号 | 2021/12/9 | 大埔县光德镇富岭加油站 | 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富岭村村口加油站 |
大埔县新旺源农业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新建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5号 | 2021/12/21 | 大埔县新旺源农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银滩村寨上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陶瓷土矿开采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6号 | 2021/12/23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陶瓷土综合利用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7号 | 2021/12/31 | 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 |
正大康地(大埔)种猪有限公司种猪养殖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8号 | 2021/12/31 | 正大康地(大埔)种猪有限公司 | 大埔县大麻镇水口村下坪 |
梅州市兴荣农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扩建项目 | 梅环埔审【2021】 19号 | 2021/12/31 | 梅州市兴荣农牧有限公司 | 大埔县湖寮镇大安村安四队羊塘角窠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