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大埔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3-31 15:34:3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

梅环埔审【2022】

9号

2022/3/31

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九龙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