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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场综合利用加工建筑用料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5-27 11:18: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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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场综合利用加工建筑用料项目

梅环埔审【2022】

10号

2022/5/20

大埔县利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光德石场

大埔县光德镇上坪村下坑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