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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环埔审【2022】17号、梅环埔审【2022】18号、梅环埔审【2022】19号、梅环埔审【2022】20号、梅环埔审【2022】21号、梅环埔审【2022】21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8-25 11:19: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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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县三河镇船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17号

2022/8/19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旧寨村

大埔县光德镇经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18号

2022/8/19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九社村

大埔县枫朗镇大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19号

2022/8/19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和村

大埔县洲瑞镇大畲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20号

2022/8/23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洲瑞镇田背村

大埔县大麻镇南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21号

2022/8/23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南坑村

大埔县西河镇三扎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梅环埔审【2022】22号

2022/8/23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水祝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