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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中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8-29 15:14: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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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大埔县中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埔县中医康复中心项目

大埔县中医医院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西堤路

梅州晨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1栋七层康复中心大楼、总用地面积5976m2,建筑面积14402m2。 建设内容:地上工程、室外配套及其他、高低压配电、施工围挡、设备设施等,建成后设置269张床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仅对项目医疗业务用房进行评价,本项目若配套建设CT等放射性医疗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辐射环境管理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开展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不包含辐射项目的评价内容。

1、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埔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运营期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又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通过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化学消毒剂喷雾或熏蒸、空气消毒灯控制微生物气溶胶含量。

3、固废:运营期,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