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大埔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变更)、大埔县三河镇五丰大桥至灰场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10-09 09:17:4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大埔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变更)

梅环埔审【2022】

24号

2022/9/19

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罗基村白沙坑

大埔县三河镇五丰大桥至灰场道路改造工程

梅环埔审【2022】25号

2022/9/30

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