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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银江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10-28 10:53: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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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后公示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地址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大埔县银江镇卫生院

粤环辐证[M6004]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新街

2022年10月24日

2027年5月6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环境保护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