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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03-15 09:19: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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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拟批准《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北部、赤山溪南岸

广州蔚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70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拟建设1座工业废水处理厂,项目污水设计处理规模500m3/d,主要收集处理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陂寨工业片区(北片)的陶瓷新材料企业生产废水以及其他企业的一般清洗废水(不接纳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本项目工艺采用“格渣-隔油-调节-前端物化处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2O-MBR-芬顿氧化(安全保证措施)-高效沉淀池(安全保证措施)-化学除磷-消毒”。

1、运营期,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间废水经收集后回至预处理装置处理;废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赤山溪。

2、运营期,污水站恶臭拟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站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处理,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暂存;废包装袋、栅渣、沉砂、废生物滤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或资源化利用;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4、运营期噪声拟采用隔声、消声和加强绿化等措施。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