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梅环埔审【2023】 11号 | 2023/3/23 |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 |
韩江源梓里水河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 | 梅环埔审【2023】 12号 | 2023/3/24 | 大埔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 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梓里村 |
扩建8000万安时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项目(变更) | 梅环埔审【2023】 13号 | 2023/3/28 |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埔县三河综合工业生产基地内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