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环埔审【2023】16号、梅环埔审【2023】17号、梅环埔审【2023】18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04-17 10:01:52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韩江流域大埔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茶阳镇、青溪镇、西河镇片区) | 梅环埔审【2023】16号 | 2023/4/13 |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青溪镇、西河镇 |
韩江流域大埔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大麻镇、三河镇片区) | 梅环埔审【2023】17号 | 2023/4/13 |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三河镇 |
韩江流域大埔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高陂镇片区) | 梅环埔审【2023】18号 | 2023/4/13 |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 大埔县高陂镇罗基村北西方向约3km的X072县道旁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