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峡能白罗20MW农光互补项目、大埔峡能长兴20MW农光互补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3-04-20 15:49:20 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大埔峡能白罗20MW农光互补项目 | 梅环埔审【2023】 19号 | 2023/4/20 | 广东峡能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百侯镇侯南村、东山村、曹鲇村、白罗村 |
大埔峡能长兴20MW农光互补项目 | 梅环埔审【2023】 20号 | 2023/4/20 | 广东峡能发电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长兴村、太宁村、恋墩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或者大埔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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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3年4月 20日